中油總公司不南遷,營業稅繳台北市,高雄市政府祭出殺手鐧,市政會議今(10)日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現有管線所有人在105年12月31日前,總公司須設高雄,和高雄市一起承擔管線安全的責任,否則將被停止繼續使用既有管線,並會同道路主管機關停止其繼續使用道路線。

高雄市長陳菊並在花媽臉書上表示,此條例是因應石化發展既有管線不得再新設,規範設籍高雄企業有權使用提出申請許可,提送管線維運計畫,由市府不定期查核,盼加強管理工業管線,打造高雄為安全宜居城市。

自治條例要求管線所有人須將總公司所在地設在高雄市,並依規定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始得繼續使用既有管線;既有管線所有人應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管線維運計畫的應載內容;既有管線所有人應依提送主管單位備查的維運計畫執行,一旦違反規定,市府經發局將停止其繼續使用既有管線,並會同道路主管機關停止其繼續使用道路線。

高雄市目前89條工業管線,以輸送丙烯、乙烯和苯居多,都具有易燃性,管線分屬中油、中石化、台聚和台塑等公司,其中以中油公司占最多,超過一半,市府會祭出自治條例,除因應高雄石化氣爆,以自治條例防杜現行法令的漏洞與不足,同時對中油「在台北下金蛋,在高雄拉屎」,長期污染高雄,營業稅卻上繳台北市深感不滿,此條例可望逼迫中油總公司南遷。

市政會議今天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主管單位為經濟發展局,市府經濟發展局長曾文指出,去年石化管線氣爆造成重大死傷,暴露出石化管線的管理漏洞,他說,管理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查通過後送中央備查,高雄市最快下半年施行。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