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去年調查發現,國內電梯因維護保養不當或未定期安全檢查致生傷亡事故頻傳,平均每年發生11起事故,釀成至少13人死傷意外,保守推估國內至少逾1萬3千餘台電梯未依法定期安全檢查,存有極高安全風險之電梯散居各處而無從勾稽查核,影響公共安全至鉅,經糾正內政部並持續追蹤,內政部已督促營建署採取相關改善措施。

監察院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已訂定督考機制,要求地方主管機關緊盯電梯檢查機構及維護保養廠商,督促其確實執行業務,並已分別著手修正「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及「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作業方式」,除增訂電梯廠商、檢查機構、檢查員相關記點、停業、廢止許可證等相關規定之外,同時增訂懲處機制,要求地方主管機關提高電梯抽驗比率。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已著手擴充「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現場檢查維護管理系統」,將透過全國連線交換系統勾稽查核未申報之電梯,期使危險電梯無以遁形。

監察院呼籲,農曆新年為民眾與家人團圓歡聚的難得假期,電梯的使用將更為頻繁,為讓民眾安安心心過好年,各級主管機關應該上緊發條,依據監察院的糾正案文及調查意見所列缺失切實檢討改進,督促相關電梯從業人員加強檢查與保養,畢竟公共安全是沒有假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