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高等法院今(12)日宣判,判黃1年3個月徒刑。不過,因為黃世銘已經在1月6日退休,關於他的退休金是否會受到影響,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根據法務部的研究是沒影響,但一切尊重銓敘部;而銓敘部指出,黃世銘的退休金還是可以照領。

黃世銘今天二審遭宣判1年3個月,可易科罰金45萬。由於黃已順利退休,1個月約可領17萬退休金,外界質疑黃世銘遭判刑,退休金是否仍可照常領取?對此,陳明堂表示,目前由銓敘部來做處理,因為人都已經退休了。

陳明堂說,當初黃世銘申請退休時,是由最高檢察署報給銓敘部,銓敘部有來問過黃世銘有無不能退休的原因,但經法務部研究,黃世銘所涉的罪名是洩密,而洩露機密是瀆職罪,法官有規定故意犯罪要「判決確定」,但黃世銘退休當時還沒有判決確定,不符合條文規定。

至於退休金能不能追回,陳明堂坦承,因為黃世銘現在無職可免,過去也沒有法源依據,所以法務部認為判刑定讞對黃世銘可能沒影響,但可由銓敘部來做最後判定,一切尊重銓敘部。

不過,銓敘部退撫司已表明,根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除非死亡、遭褫奪公權、犯內亂外患罪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才會喪失領退休金的權利,但黃世銘並沒有犯上述情事,因此,黃世銘領受退休金不受到任何影響。

而退撫司也指出,銓敘部已著手修法,擬追回涉有貪污或刑法瀆職罪的退休公務員退休金。不過,該修法草案已經併入年金改革法案中,目前還躺在立法院,銓敘部會於新的會期重提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