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因前年7月抗議服貿,涉嫌站在立法院圍牆外拉扯警察盾牌,今(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一同被起訴的還有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至於學運領袖林飛帆、魏揚則因為蒐證資料上未發現2人,無法認定是否涉及不法,而遭不起訴處分。

2013年7月31日,立法院臨時會、內政委員會舉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場外近百名學生抗議,要求進場旁聽遭拒,翻牆衝入立院,與警方爆發衝突並有人流血掛彩。

陳為廷、林飛帆、魏揚等人當時在立法院外圍抗議,涉嫌衝撞警方人牆,遭警方函送,台北地檢署依照警方的蒐證資料,認定陳為廷涉犯妨害公務,今天上午偵結,依法起訴。但由於在蒐證資料上未發現林飛帆、魏揚,無法認定2人是否涉及不法,而遭不起訴處分;而同案遭起訴的還包括蔡丁貴。







去年12月11日,台北地檢署傳喚陳為廷到案,檢方除了就318太陽花學運訊問外,也就這起事件訊問陳為廷等人。當時陳為廷偵訊結束接受媒體採訪時直呼「很誇張」,陳的辯護律師邱顯智也說,陳為廷當時在圍牆上是怕掉下去,才用手抓著盾牌,「這樣子竟然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說是妨害公務,我們實在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