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7日在台北港查獲中油未經核准使用淳品公司的3巨型儲槽儲放石油製品,新北市政府今(12)日表示,將依《石油管理法》對中油公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收油槽內的石油製品。

中油轉投資的淳品實業公司涉嫌違法在3座巨型儲槽內儲放多達5400公秉的石油製品,是高雄氣爆外洩氣體的5千多倍。啟用8年來從未安檢,一旦油氣外洩,將會造成嚴重爆炸事件。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天表示,7日聯合刑事警察大隊、蘆洲分局共同前往位於台北港區內的淳品公司執行聯合稽查,當日發現淳品提供中油公司儲存石油製品,而3座儲槽內一共發現約5400公秉石油製品。

經發局指出,中油公司已違反有關石油業油槽申請使用的多項規定。而《石油管理法》第40條規定,未經申請核准而設置儲油設備者,將處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石油業者之油品。

經發局強調,根據工研院檢驗,查扣物已確認為石油製品,新北市政府將依前述規定對中油公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收油槽內石油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