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日前宣布105學年度起將不再補貼學校電費,引發各界爭議,教育部長吳思華今(12)日表示,取消電費補貼,有可能衝擊學校經營,盼行政院與台電、地方政府協調。教育委員會也決議,在協商未有共識前,台電不得取消給學校的電價補貼。

依台電現行規定,國中小學可享電價85折的優惠、高中職以上則是97折,但台電宣布,105學年度開始不會再提供學校電費優惠,應採「使用者付費」,而非由國人補貼。

不過,吳思華上午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時受訪表示,台電的虧損是重要問題,但若沒有配套措施,就直接取消對各級學校的電費補貼,恐怕會衝擊學校的經營,得不償失。

吳思華說,教育部會負擔國立學校的電費,但地方政府負責的中小學,教育部會請行政院出面,與台電、地方政府協調,希望能避免衝擊學校的經營。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委員陳碧涵、何欣純、陳淑慧及孔文吉等人也連署提案指出,教育部今年教育經費已編竣,如要編列補貼也需要等年底,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若台電停止補貼電費,學校必須挪款因應,將排擠辦公費用或教學相關費用。

因此立委們要求,行政院應出面協調,儘速與台電及地方政府協商,使各級學校用電及其費用不致影響教學,且不得排擠現有教育經費;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對各級學校的電價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