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苗栗立委補選的學運領袖陳為廷22日自爆,他3年前在公車上對女子襲胸,遭檢方緩起訴,後來他也曾在夜店舞池裡面「有不當的肢體觸碰」。陳為廷在接受平面媒體專訪時坦承犯錯,表示這些事情一直造成他很大的心理壓力,也再度對當事人道歉,供大眾檢視。

陳為廷昨天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記者問他在參選聲明提到,朋友曾勸告,「你又不是什麼道德完人、不應冒著被人格謀殺的風險投入補選」,是指什麼意思?

對此,陳為廷竟自爆他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大四那年,他也曾在夜店舞池裡面,「有不當的肢體觸碰」,接受學校性平會的決議,開始心理諮商。「在感情上,我也曾讓一些女孩受傷。」

陳為廷說,這幾年來這些事一直造成他很大的心理壓力,他不想隱藏這些曾犯過的錯誤,「現在也是說出來的時候」,他向當事人表示歉意,也供大眾檢視。

陳為廷說,他知道參與選戰,必然得將自己這樣的過去攤開,但他還是希望能有這次機會,讓他們的理念落實。「剩下的,就交給社會評斷。」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陳為廷於2011年7月5日在清華大學前搭乘新竹客運前往台北,途中趁鄰座女子睡著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遭襲胸呼救,公車司機直接把車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後,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姑念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刑,並經被害人同意,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除須寫悔過書、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萬元,也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新聞連絡人陳冠宇表示,昨天陪同陳為廷北上接受媒體專訪時,現場聽見他自爆「曾經犯錯」也感到非常驚訝。

陳冠宇指出,陳為廷已投入立委補選,政治人物這些問題本來就會被檢視,「既然他在此時選擇面對,就交由社會去評斷」。陳為廷今天也按原本既定安排的私下拜訪行程,晚間仍將出席「尋找苗栗人」台北場志工召募活動。

消息傳出後,許多人紛紛批評陳為廷,而陳為廷的學運伙伴、現為永社執行秘書的洪崇晏則在臉書上聲援陳並表示「那些在罵陳為廷的人,你們給我閉嘴。我們都犯過錯,也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可是大眾居然放任那些殺人放火、炒地皮的立委,繼續在立法院裡面吃吃喝喝,然後回頭指責那些正在承擔責任的人。

洪崇晏說,這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到底台灣人的道德雙重標準會多嚴重,以及到底我們要怎麼面對」,做錯事情要如何贖罪,以及能否贖罪,應該做的是承擔責任,而不只是指責別人,「他正在擔,你呢?你除了出一張嘴之外,在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