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合1選舉過後,台灣各界紛紛拋出改內閣制、修選制等修憲建議,立法院最快可望在週五成立修憲委員會。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憲應從參政權、人權、修憲權出發,這3項也是爭議最小、朝野共識性最高。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天一共提出3項修憲案,分別是將投票年齡降到18歲、深化人權、降低修憲門檻。草案中,除了修正並擴充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外,也將修憲門檻改為立委2/3出席、出席委員2/3決議提出;修憲公投複決部分,也從「有效同意票過總選舉人之半數」改為「有效同意票超過1/2」即通過。

鄭麗君強調,這3項是爭議最小、朝野共識性最高,應趁立委剩下1年多任期儘快進入修憲委員會討論,順利的話,明年送出國會、公告半年,可以趕上2016總統大選合併舉行修憲公投。

鄭麗君表示,有關近期提出的選舉制度、政府體制的修憲案都太過粗糙簡化,還需要完整規劃,可等到下個會期討論,但是人權深化是立即要展開的工程。她強調,目前憲法所保障權利都只停留在第一代人權,但人權不斷與時俱進,現在已經有二代、三代,諸如勞動權、環境權等等。

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羅承宗認為,現行憲法宛如1.0版的人權清單,雖然在當時屬於進步人權,但經過了70年,必須制定2.0版本。

羅承宗批評,大家一談憲法,就拉到總統制、內閣制等增修條文去,「就像一棟大樓上頭加蓋一間屋子,屋子已經維修7次還是修不好,卻沒有人去修下面70年的大樓結構。」他強調,人權清單才是憲法目的,政府組織只是手段而已。

對於憲法修正草案放入了「國家無公共利益不得徵收人民財產」的條文,羅承宗稱讚,「大埔阿嬤的靈魂就在這裡。」他認為,現行憲法條文都只能「參考用」,建議將這數十年來大法官解釋的成就搬進本文來;必須等憲法人權搞清楚後,再談政府怎麼設計。

環境法律人理事長詹順貴表示,若說「憲法是寫給國家的一封情書」,那麼鄭麗君提出的修憲草案,是一封深情款款的情書。他希望所有立委都能跳脫政黨思考,別再只是討論總統內閣制、票票等值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