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割闌尾表格爭議,中選會今(1)日首度發出正式新聞稿表示,罷免連署的表格從1980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制定以來,即為每頁多欄格式(「7人1張」);並說明部分媒體及人士指中選會修改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刻意阻撓罷免活動的進行,完全與事實不符。對此,割闌尾團隊林先生則表示,他對於年紀比他大的罷免格式(34歲)「深感敬意」,但表格不但有違反個資法疑慮還不便填寫,他呼籲中選會應該趕快協助,讓這一代表格「榮退」。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連署正式進入第2階段後,割闌尾團隊日前向中選會表達,中選會提供的連署表格「7人1張」,恐有違反個資法疑慮且造成長者連署不便,希望將表格改為「1人1張」,卻遭到中選會強硬拒絕。割闌尾團隊後來轉向負責審查蔡正元罷免案的台北市選委會反映,北市選委會一開始還發公文表示同意修改,隔2天後卻又發公文指「同意公文」作廢。

割闌尾團隊只好繼續沿用「7人1張」的表格,採1張只填寫1人的方式進行連署,並在11/29選舉日當天在投開票所外擺攤收集連署書,最後竟讓蔡正元連署書份數一舉突破門檻、衝上4萬份。

而反對修改表格的中選會,今天則首度對表格一事正式發出新聞稿。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自1980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制定以來,即為每頁多欄格式。1994年中選會受理台北縣選出之第2屆立法委員罷免案,直到2013年吳育昇罷免案,除配合政府公文書橫式書寫,將連署人名冊格式改為橫式外,均為相同格式。

中選會表示,今年蔡正元、林鴻池、吳育昇罷免案的連署人名冊格式亦同,部分媒體及人士指稱該會修改罷免連署人名冊格式,刻意阻撓罷免活動之進行,完全與事實不符。

中選會同時指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其相關人員徵求連署而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慎保護連署人個人資料。如為保護連署人個人資料,連署人名冊每頁僅填寫1人,中選會並無限制。

對於中選會提到罷免表格從1980年用到現在一事,割闌尾團隊林先生表示,他對於年紀比他大的罷免格式(34歲)「深感敬意」,但此種「7人1張」的表格,會讓先填者的資料被後填者看光,有違反個資法疑慮,且格子狹窄不利民眾填寫行使罷免權。他希望中選會可以協助這一代表格榮退,孕育符合現代的「單人、單張、大格」的罷免連署書。

林先生也質疑,中選會說1張7欄可以填1人就好,剩下6格空白,那又為何不能改成1人1張?他痛批,中選會明知格式已跟不上時代與法律變遷,且割闌尾計畫多次陳情與協調卻仍不願更改,「難道中選會委員死不認錯的個人尊嚴,比勇敢改正讓全民更方便更保障還重要?」

不過,台聯和憲法133聯盟去年進行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罷免連署時,表格即為「1人1張」。對此,台聯組織部副主任張兆林今天受訪時解釋,他們從中選會那邊領取格式後,在第1階段就遇上「多人填1張」的問題。後來他們選擇直接去找新北市選委會,經過幾次溝通之後,新北市選委會同意只要表格欄位的內容、順序不更動,原則上同意他們做「放大」或「1人填1張」的修改,而這樣的共識也延續到第2階段罷免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