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許明財日前在臉書貼出一張中華港澳之友協會「2014台灣政治交流訪問團」到競選總部訪問的照片,雖已刻意遮住相關競選字樣,仍被質疑違反《選罷法》港澳人士不得助選的規定。中選會代主委劉義周今(5)日表示,中選會若要行政調查,主要是看候選人是否主動邀請該團體。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在立法院審查移民署明年度預算時質疑,根據許明財在臉書公布的照片,港澳人士不僅贈送印有「旗開得勝」的布條,還手比出許的競選號次「2」,也有人手持許競選旗幟。段宜康要求,對於已違反法令的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移民署應撤銷入出境許可。

對此,移民署長莫天虎回應,該團體是否違反《選罷法》,應由中選會認定。

中選會代主委劉義周稍後受訪時表示,他不了解這件事,但是選罷法規定很清楚,港澳人士不能來台從事政治活動,任何政黨或候選人也不得邀請港澳與中國人士來台從事助選,中選會若要行政調查,主要是看候選人是否主動邀請該團體。

至於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如果在台灣的活動與申請目的不合,則會由相關權責單位處分。

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候選人站台或亮相造勢,或召開記者會或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