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6)日舉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正反方上演交鋒。反同婚人士主張同性婚姻並非人權、同志收養不符孩子最佳利益,也有反方認為應交付公投決定。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強調,就算今天同志只有1個人,他也不應該被剝奪結婚的權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李晏榕表示,她身為律師,經手過無數家事案件,她看過無數破裂的婚姻、不負責的父母和被折磨的孩子,並不因為是異性戀就有及格的教養能力。反而許多同志家長,因為深知社會環境不友善,更加用心謹慎地撫養小孩。她同意撫養小孩應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但是預設「同志不適合撫養小孩」本身,就是歧視、恐同。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呂欣潔說,同志一樣要繳稅、服兵役、盡義務,卻不能結婚,在這個國家就是「次等公民」。她說,不管反方提出多少證據想詆毀同志族群,都不能成為剝奪他們結婚的理由,今天陌生男女、殺人放火者、70歲男與16歲女都可以結婚,婚姻早就被異性戀搞得爛透了,為何奉公守法、想相互扶持的同志就是不行結婚?

台灣守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則反駁,同志有性行為是事實,但是不代表可以享受一個法律。性行為像是言論自由,你可以說好的或不好的,但他反對去宣揚那是好的,如果用國家法律去認可,會有價值混亂的問題。他強調,「我們要保護一塊乾淨的領域,讓異性戀者繼續(維繫家庭),如果同志有些行為不恰當,要來侵犯到人家好好的領域,是否符合道德和平等原則,還需要思考。」

他也以「千里尋母」的故事為例,提到孩子都想知道自己的爸媽是誰,當法律上的父母變成「雙親一」、「雙親二」,將造成人倫崩解。他尊重同志的人格權,但是堅決反對將行為擴散。

婚姻平權草案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指出,這次修法核心價值就是打破歧視。今天大家在這討論同志能否結婚,其實是一種威權,大家應該檢討為何長久以來剝奪他們的權利。就算今天同志只有一個人,他也不應該被剝奪權利。

鄭麗君表示,有人認為同志婚姻會傷害國家,但國家發展不應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修法雖然不會完全消除對同志的歧視,但至少可以大幅降低歧視被複製。她說,自己可以感受到社會有一定的反對者,但是希望他們不要打電話到召委辦公室,讓一切回歸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