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滿校方片面做出調漲加收延畢生學雜費的決定,台師大學生學生會、議會共20多人今(9)天上午到教育部陳情,要求別把延畢生當「提款機」,他們也痛批學校去年校務會議黑箱通過調漲學雜費,申評會雖認定程序有瑕疵,但校長不但拒絕承認申訴結果,還遲遲不核發書面資料:對此,校方表示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才會調漲延畢生學雜費;教育部也指出,絕對沒有汙名化延畢生,學校的做法一切合法。

原本台師大修習9學分以下的延畢生,僅需繳交學分費,無須繳交雜費,但去年6月的校務會議通過對大學部延畢生加收雜費,延畢生自103學年度起將依據學院別,依照學分比例繳交,最多將高達9000元。

台師大學生議會表示,學雜費調漲程序未參照《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並且以「主管聯席會報」取代師大校內的「學雜費審議小組」進行討論,更未曾召開公聽會聽取師生意見,便於校務會議強行闖關通過;他們去年11月曾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評會今年1月進行表決,以10票贊成,4票反對,認定校方具有程序上的瑕疵,應撤銷原決議,另為合適處份。

台師大學生議會議長陳品瑄指出,申評會表決通過後,校長卻遲遲不核發申訴評定書,至今拒絕承認申訴結果,他們作為當事人,根本沒有收到任何書面資料,多次反映後,學校仍堅持不發評定書,根本是以拖待變,想河蟹掉他們申訴成功的事情,因此才會向教育部提出訴願。

陳品瑄表示,教育單位經費不足是社會結構的問題,政府應擴大教育資源,而不是只把學生當成「提款機」。

台師大公領系學生謝易澄說,一般大學生只要修128學分就能畢業,但師大很多學生因為修教育學程,平均要修160到200學分才能畢業,4年根本修不完,被迫要延畢,但大五整年的教育實習期間也不在學校,既不能修學分,也沒用到學校公共資源,卻還要繳交學雜費,相當不公平。

對於遭質疑收取延畢生學雜費,台師大校方回應,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才合理調整延畢生雜費的收費方式,調整方案在第110次校務會議投票決議通過,學生代表也參與此次會議,而收費方式不涉及「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7條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事項,所以不需要召開公聽會,學生認為校方未召開公聽會是違反法令,純粹是誤解。

教育部高教司則表示,延畢生使用學校資源,學校經公開透明程序,可以收取適當雜費,目前政大、台大、交大、東華、暨南、中央、台師大、清大等校在內,已有10多所大學採取此作法。

教育部長蔣偉寧下午受訪時也回應,延畢生依然在學校裡學習,收取合理學雜費是適當的;校方做出收費的決定,只要符合公開透明程序,教育部基本上都予以尊重;他也強調,教育部絕對沒有污名化延畢生,而是希望學生能把握22歲、23歲人生中最寶貴的黃金階段,完整規劃自己的學習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