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15日於「刑法分則」一科的期中考題中,融入時事,以詼諧筆調,描述島國A大量銷售「福冒」特效藥的故事,不料卻接到許多記者去電批評他出題「有政治影射」。李茂生今(16)日不滿回應,利用時事訓練或確認同學的思考能力,是大學教育中考試的核心意義,那些批評他的人,「難道是要求我將學生訓練成不食人間煙火,只會機械地運用法條的恐龍嗎?」

李茂生今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昨天上午考完試後,於下午課堂中檢討題目,同學們都覺得題目不難,只是過於繁瑣,沒多少時間書寫答案,因此他決定從寬認定分數,他認為,如果時間不夠寫不完,「應該也可以從答案中尋到蛛絲馬跡,確認同學的上課所得」。

李茂生說,不料在下課後,卻開始不斷有記者打電話給他,連晚上上課時,也有記者打電話騷擾,他不滿表示,那些記者用有色眼光指他出題有「政治影射」,他不懂,修改時事問同學法律問題,為何會有政治意涵?接著李茂生也犀利指出,自己完全不能苟同出題應該儘量避免政治議題,「這類小孬孬的見解」。

李茂生說,他一直都在教學生要用身體要用心靈理解這個社會,因為法律僅能在這些理解下才可以圓滑運作,不懂為何一個訓練學生理解社會,然後運用法律的期中考題目會被詆毀成這種樣子,「難道說,這些批判我的人是要求我將學生訓練成不食人間煙火,只會機械地運用法條的恐龍嗎?」

最後,李茂生寫道,「我不知道那些只會洛克遜或雅克布斯的同學,到底能不能理解這個社會,我只能拍胸脯保證,我教出來的學生會為這個社會流淚、會為這個社會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