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台大法律學生挺318」今(12)天針對昨晚發生群眾包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行動發表聲明指出,這是以集會自由捍衛集會自由,因為大法官718號釋憲已指出,急迫性之集會遊行,不需事前申請或許可;而且人民今天站出來,不只是為了公投盟,更是為了明天人民依然仍夠站出來表達意見而努力。

針對外界有人質疑:「是否有意見就可以聚眾前往政府機關?」,「台大法律學生挺318」指出,有關昨晚411的自主抗爭行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中已明白表示:因臨時性、急迫性事由而為集會遊行,不需事前申請許可甚至報備。因為大法官也承認,如4.11般的偶發、緊急性抗爭,時間上根本來不及,也不存在帶頭的人來申請。

「台大法律學生挺318」指出,集會遊行的處分具有急迫性,冗長的行政救濟程序根本緩不濟急。試想,如果今天警察不只針對公投盟,而是所有參與過太陽花的成員與組織,都不許可集會遊行,小蜜蜂不能開講、闌尾也不準割,日後甚至將範圍擴大至NGO或是反對黨。「難道大家能夠等到打完三、五年的行政訴訟,甚至再等待大法官釋憲再來反服貿?」

對於4月11日清晨警方的驅離行動,並封殺公投盟集會自由的命令,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在面對市議員之質詢時,表示:「這是我的職責!」並且將負起責任。聲明對此指出,「我們非常好奇,究竟是誰告訴他,可以超越經過人民同意的法律、違背一國之本的憲法,完全不受拘束的恣意任行?」、「我們必須提出沉痛的質疑,請問方分局長,您到底將憲法權利及法治置於何處?」

聲明說,很遺憾的是,就算是和平的集會,仍舊發生了群眾無故遭警察拖入警局與毆打的事件。他們相信每位昨晚路過的公民,都會持續睜大雪亮的眼睛,監督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是否確實地受到保障。

因此學生再次重申,要求台北市政府嚴肅正視廢止集會遊行許可、創造黑名單的違法違憲,立即撤銷對公投盟被廢止的集會許可處分,以維護每位公民的集會遊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