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今(8)日指出,朝野黨團協商同意「將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均提報院會立即交付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但還須受議事規則第43條有關復議期的之限制,不能跳過10天復議期而由國民黨召委張慶忠直接安排審查。

立法院長王金平今日召開朝野協商達成,週五院會時,「各黨團同意將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均提報院會立即交付內政委員會併案審查」。而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3條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之。但討論之時間,由主席徵得出席委員同意後決定之。」也就是,慣例上,院會通過付委審查後,應等到下次院會召開散會前,確定沒有立委提出復議案時,才能交於委員會審查。

對於藍營主張下週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即可排定審查監督條例,民進黨團認為,沒有所謂跳過10天復議期之事。

民進黨團表示,歷來如在處理各黨團均已同意不復議的議案,也都會在協商結論上予以明寫「針對該案各黨團同意不復議」,這次協商結論並無此項結論,故未來議事程序仍須依立法院規範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