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21)天召開六輕長春麥寮廠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會議,開會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舉行記者會,認為六輕涉嫌違法設置儲槽,要求環保署開罰;會中,環團質疑雲林縣環保局為何環評書未登載儲槽等項目,卻發放許可證給長春大連集團,最後會議決定廠商需補件再審。

環保署今天召開「離島式基礎工業區石化工業綜合區長春關係企業麥寮廠(醋酸/醋酸酐製程緊急安全排放管道之功能與定位)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會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要健康婆婆媽媽團等環保團體認為,六輕長春至今仍未交代增設的排放管道、儲槽、裝載場是否合法,也沒公開許可排放量,要求環保署依法開罰。

水資源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長春關係企業麥寮廠醋酸/醋酸酐廠的環評書至少少列20個儲槽排放量估算資料,沒有裝載場排放量資料,涉違反環評法,請環保署督察總隊調查六輕所有公司及工廠涉違法情形,並要求環保署環評會追究所有六輕環評書應詳列儲槽、裝載場等法規規定項目及推估排放量,並要求追討空汙費。

水資源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請雲林縣環保局解釋為何環評書未登載儲槽、裝載場項目,卻發放許可證給長春大連集團,根據環評書資料,這些公司也涉短報儲槽、裝載場等空污量,包括致癌性有機揮發物VOCs,請環保署依法處理,否則涉瀆職與圖利六輕集團。

水資源聯盟主任粘麗玉說,環評沒通過,就發給儲存槽許可證,是不對的;會後,她也轉述現場情形,當廠商代表被問到為什麼不拿出證明的時候,他們彼此「好像有某些默契」,始終都沒有回答。

此外,粘麗玉還說「六輕向來就有把數字寫錯的習慣」,像這次六輕也把「許可核定年排放量」的單位一頁使用「頓」,另外一頁寫卻寫成「公斤」,環團對此提出質疑,但他們只回應是「誤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