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在2月2日舉行的國會大選,因許多選區動亂而導致投票無法順利完成,反對陣營民主黨也在4日向憲法法庭提出國會大選選舉無效的訴願,但泰國憲法法庭已於今(12)日駁回這項訴訟案。

根據法新社報導,泰國憲法法庭今天在聲明中表示,因為事證不足,因此不受理民主黨律師所提的選舉無效訴訟案。據了解,民主黨提出選舉無效之訴,主要原因為政府在選舉前發布緊急狀態令,這項命令箝制媒體批評,違反憲法精神,顯示2日的投票並非一場公平自由的選舉。

此外,部分選區動盪不安,導致相關地區選民受到示威干擾無法順利投票,使得選舉尚未完成,無法在同一天內舉行國會大選,也是民主黨提出選舉無效訴願的原因之一。

而面對尚未完成的國會大選,泰國選委會也在昨(11)日決議,將在4月27日於無法投票的地區進行「重新投票」。由於目前泰國總理盈拉正處於看守內閣的狀態,施政權限有限,在新政府無法成形的情況下,恐將使目前的動盪局面再往後延宕10週之久。

至於有28個屬反對派民主黨票倉的選區,因為候選人登記程序受到阻撓,在民主黨抵制下,仍沒有候選人參選該區國會議員,泰國選委會至今仍未找到解決之道。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