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月底委託專家學者組成稽核小組,為ETC系統訂定更嚴格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強調若遠通未達要求則將按日開罰。不過,未安裝eTag的阮先生在查詢1月份的通行費紀錄時,發現一筆並非他個人行駛路段的費用,經過多次詢問及申訴,雖然遠通櫃台人員後續回應此例是車牌辨識錯誤,已處理完畢,但又透露,遠通門市已幫他繳掉這筆費用。網友認為,遠通門市繳費後,這筆紀錄就不是錯帳,質疑遠通是在鑽KPI漏洞。

居住在台北市的阮先生向記者指出,他並未裝eTag,1月21日想查19日去台中的ETC紀錄,但上遠通官網後發現7日居然有一筆帳31.2元,扣掉20公里優惠里程為7.2元。他表示,若非他在19日有開車上國道,否則他也不會查通行費紀錄,若是再沒收到平信通知,「是不是罰款就來了?」

由於非eTag用戶無法上網查明細,因此阮姓車主只好趁中午休息時間前往位在大直愛買內的遠通電收台北門市申請明細,而明細顯示車主在中午12點左右行駛國三田寮到關廟、燕巢系統到田寮,讓他驚訝表示,「見鬼勒,我車還在台北耶!」經過申訴,門市人員表示,會在3至5天內通知他處理進度。但是車主也質疑,遠通完全沒有提供申訴的紀錄或單據證明,如何證明遠通確實會將此筆紀錄納入系統的錯誤紀錄中,或上報高公局。

由於直到1月28日,車主仍可在遠通官網上查到此筆錯誤紀錄,但卻未接獲任何通知,因此他在當天上午打高公局客服專線詢問,下午遠通電收的門市人員才來電回應,表示剛收到後端人員的誤判通知,確實是車牌辨識錯誤,已處理完畢。

不過,門市人員對車主透露,「我們台北門市已經幫你繳掉這筆錢」、「因為有出帳紀錄了, 所以不能銷掉了」。經過上網查詢,這筆錯誤紀錄,確實已在1月28日有繳費紀錄;而詢問高公局後,得到的回應則是,遠通的作法為紀錄在車主身上,但帳款部分他們自己吸收,再向真正通行的車主討帳款,是一貫的作法。

阮先生質疑,「那這筆帳,還算是錯誤嗎?有記錄在我的車牌上,又已經繳費了,我不說,遠通不說,還有誰知道這是個錯誤?」他強調,「不是我的行車紀錄, 就應該將我的錯誤紀錄註銷掉」。

此外,阮先生表示,詢問遠通門市人員後發現,因為車主尚未繳錢,所以不適用加倍奉還通行費的政策。他不滿表示,「所以你倒楣被栽贓、花時間、花油錢,都是你自己活該!」雖然最後門市人員答應車主可加倍奉還,但卻要求他去門市領取,不能透過轉帳、匯款等方式,與eTag用戶可用轉帳領取的方式大不相同,讓他覺得十分不合理。

阮先生認為,未安裝eTag或VTC的用戶, 應該享有同樣查詢線上明細的權利。他還說,未安裝eTag或VTC的用戶,應與其他車主一視同仁,享有應該的賠償,否則因為無法上網查明細,一般民眾因ETC錯誤而自行花費的時間與金錢反而還比有安裝eTag的人多。

至於高公局的處理方式,阮先生指出,一般民眾所得到的資訊相當混亂不清,高公局應該提供「民眾一旦發現有不屬於自己的錯誤紀錄時,該如何做」的宣導文宣。

高公局與稽核小組1月底為ETC訂定新的KPI,要求對單一門架抽樣的車輛全日交易數正確率需為99.9%,以及對全日抽樣的車輛為99.98%;並且要求雙指標都必須通過,否則一旦未通過任一KPI值則當日裁罰50萬元。高公局昨天也宣布,除夕推出的「eTag糾錯網站」春節期間接獲的170件檢舉案,僅1件證實是遠通錯誤扣款,將給予檢舉人500元獎勵金。

但是,網友認為,獎勵金僅提供有預先放一筆錢在遠通那,才能因為有扣款行為而適用的用戶,若未申裝eTag或VTC,則是什麼錯誤都不算,「你今天的電子收費不包括車牌辨識系統嗎?該錯誤不算在電子收費嗎?」網友也質疑,若阮先生的案例非單一個案,只要遠通門市都將錯帳繳清,是否這些錯帳就不再是錯帳?若是如此,無論KPI還是糾錯網站,恐怕都無法真實反應ETC的實際運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