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5)日在國會答詢時表示,有關集體自衛權的行使,政府可藉由新的憲法解釋進行;至於有人指出需修憲的說法,他不以為然。

安倍晉三成立的「關於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的懇談會」4日商討集體自衛權問題。預定將於4月提交報告書草案,安倍最快可望在6月中旬前做出結論。報告將寫入「修改憲法解釋,當遭到武力攻擊的關係密切國家明確提出希望日本提供協助等情況時,應該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

安倍今日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接受在野黨民主黨參議院幹事長羽田雄一郎質詢時,被質問有關集體自衛權的行使議題。安倍認為:「政府通過以妥善的形式賦予憲法新的解釋,就可以使行使集體自衛權成為可能,因此,不必像有些意見指出的那樣去修改憲法。」

羽田雄一郎也質問安倍設立的懇談會全部由贊成派組成,結論從一開始不就顯而易見?對此,安倍表示,日本正面對無法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負面影響;在保護國民生命和安全、捍衛領土和領海主權時,現行體制是否存在應該克服的問題,懇談會正在就此展開討論。

安倍認為,並非一定要行使集體自衛權,而是要思考透過釋憲是否能擁有行使的權利、是否制訂法律依據、或進行政策性的判斷。

共同社報導指出,安倍還認為,擁有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政策性選項不僅需要憲法,還必須有其他法律依據,指出在修改憲法解釋後,還有必要完善相關法律。

據NHK報導,安倍4日在商討集體自衛權問題的懇談會中曾指出,依日本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發生針對日本有組織、有計劃的武力攻擊,就不允許自衛隊行使武力。並稱在離島等地,僅憑警方和海上保安廳的力量,有時已難以迅速應對。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