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被北京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審宣判處4年有期徒刑後,「新公民運動」又有2名成員被法院判定有罪。根據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今(29)日在官方微博公布,「新公民運動」運動成員侯欣和袁東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成立,其中,袁東被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

海淀區法院今天於官方微博宣布2人的判決結果,侯欣和袁東2人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成立,其中,袁東被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侯欣則因為情節輕微,沒有遭到懲罰。

去年7月,以許志永為首的8名「新公民運動」人士因上街舉牌示威,要求中國官員公示財產、呼籲維護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利、釋放政治犯等,被中國警方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刑事拘留。

1月22日上午,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於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中共當局如臨大敵,不僅逮捕數百名聲援者,還驅趕包括外媒在內的現場記者。北京法院並在26日對許志永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審宣判處4年有期徒刑,引起美國國務院及美國駐中國大使駱家輝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