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和許智傑今(8)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都關切中國《三晉都市報》預定10日要和台灣《旺報》合作在台出報一事,擔心此舉將影響台灣新聞自由,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答詢時指出,目前還沒有任何情況發生,不能捕風捉影,未來《三晉都市報》如在《旺報》版面上有露出名稱,可處4到20萬元,違法出版的話,最嚴重可要求撤銷來台投資許可,並加以處罰。

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表示,昨天已請《旺報》的相關人員到會說明有關外傳《三晉都市報》將在台發行的訊息,據了解,他們的合作關係是由《三晉都市報》提供稿件,再由《旺報》重新整理編輯,應該只有一個版面,並非在台發行報紙。

文化部長龍應台則在答詢許智傑時表示,目前新聞完全沒有開放入口,現在還沒看到任何情況發生,而且也不可能事先審查一個報紙的內容,這樣是走民主的回頭路,違反新聞自由,文化部會密切觀察,依法處理。

龍應台說,法令上有處罰的措施,但不能捕風捉影,要等出版事實出現,再召開法規會決定如何處理,如果有名稱露出,可罰4到20萬元,但如果《三晉都市報》是整個報紙進來,依法將撤銷來台投資許可,並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