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地下電鍍工廠高陽企業社,利用塑膠管線將製程區的廢水排放於廠外灌溉溝渠,導致灌溉用水遭受污染,由於該廠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環保局除依水污染防治法開單告發,並勒令業者立即停工移送法辦。

環保局日前接獲檢舉鳥松區水管路灌溉溝渠遭受污染,昨(6)日下午稽查發現,水管路灌溉溝渠遭受污染,經循線稽查至水管路23巷內的電鍍工廠高陽企業社正排放廢水,現場檢測pH值僅2.3(標準值6~9),屬強酸廢水,並在廠內查獲業者利用沉水馬達將製程區廢水抽取至塑膠管線後,再排放到廠外灌溉溝渠。

環保局表示,高陽企業社違法排放廢水,除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水污法處以60萬元罰鍰、勒令業者即刻停工。

環保局說,稽查人員另採集水樣送驗結果總鉻27.9(標準2mg/L)、鎳264(標準1mg/L),因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未經許可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由於高陽企業社周邊有不少農田,廢水排入溝渠恐污染農作,且高陽企業社廢水含鉻、鎳嚴重超標,環保局預定明(8)日依環保署作業原則邀集農業及衛生單位會勘,進行鄰近農地土壤採樣分析是否遭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