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30)天公布抽驗30件中藥材的結果,共有包括川芎、金銀花等3件不合格;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依據藥事法規定,檢驗不合格的中藥材檢驗稱之「劣藥」,輸入劣藥的業者,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販賣或調劑者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林冠蓁指出,11月份針對市內的中藥販賣業,抽驗包含黃耆、當歸、甘草、川芎、白芍、金銀花等30件的中藥材;其中,抽驗5件的川芎,有1件川芎的總重金屬含量,檢測結果超過得檢出限量(標準為10pm以下)的10ppm,另抽驗5件的金銀花,也發現2件金銀花的重金屬鎘含量,分別檢出1.1ppm及1.0ppm,超出標準的0.3ppm以下,衛生局在第一時間已責令業者將同批的產品全數下架,由於供貨廠商均來自外縣市,已移請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說,重金屬大部分會蓄積於體內,即使微量,經長期連續的攝取,仍可能危害中樞神經、血液及各器官,導致類阿茲海默氏症、帕金氏症,甚至有致癌的危險;鎘的毒性短期會造成腎疾病及肺氣腫,長期則導致癌症,鎘中毒的早期症狀包括噁心、嘔吐或腹痛,因長期食用鎘鉛污染的食品或飲水,會導致腎小管的傷害、軟骨症,以及痛痛病的前期症狀。

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中藥材,應向領有各縣市政府核准合法證照的中藥販賣業者購買,且應注意的品包裝是否陳舊或破損,才能保障用藥的全並可安心服用;同時衛生局將不定期的抽驗市面產品,以提升中藥材的品質,進而並保護消費者用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