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日前在議會三讀通過,其中規定,民國110年起在台中指定區域內禁行二行程機車,否則將開罰500元。對此,引發網路熱烈討論,「中華民國機車黨」昨天下午在臉書發起「反禁摩遊行」,預定1月19日上街抗議,短短1天就有超過4100人表態參加。對此,台中副市長蔡炳坤強調,距離實施日還有8年,網友反應過度。

「中華民國機車黨」在臉書上表示,使用機車/汽車/腳踏車/公車/捷運等交通工具,以滿足人民「行的基本人權」,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更是政府該保障人民的選擇權。但台中市議會/台中市政府竟在國民黨籍的「李中議員」帶頭下,假借環保之名,三讀通過創全國首例、跟對岸專制的中國看齊的「禁摩」條例,限制人民不得騎機車進台中市。

「中華民國機車黨」也指出,佔用道路更多、排碳量污染更大的四輪燃油汽車卻不用禁,擺明就是打壓一般老百姓,逼一般老百姓去搭公車或捷運,好把道路空出來給這些開高檔四輪汽車的「爺們」專屬。該團體指責這是違憲條款,因此,2014年01月19日不管平時是機車族或開車族,如果真的關心公民權利,就請撥空共同站出來抵制,要求撤銷該法案。並在2014年選舉時,同步抵制這些議員跟候選人。

而對此政策,提案議員李中表示,在特定區禁行機車並非全面,追求低碳環保是先進國家的趨勢,不是私心要圖利,是因為電動機車有較多商品可選擇,將來汽車若有機會也「一視同仁」。至於台中市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則指出,未來通過核定後將由交通局規劃,會鼓勵民眾汰換為電動機車,並擴大補助辦理,降低對民眾的衝擊。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更強調,「城市發展一定要有理想,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