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瘋傳ETC感應系統的門架上加裝攝影機,未來將作為民眾超速等違規開罰的證據,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27)日澄清,攝影機僅供國道收費使用,而且只會照到車頭車牌,無法看到駕駛人,也沒辦法提供特定車輛的車速,因此,根本無法作為取締依據。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即將全面實施,網路卻出現「高公局高速公路最高機密」的傳言,指ETC門架上有多功能錄影機可抓超速、未保持安全車距及未繫安全帶,還能追蹤特定車輛,民眾可能一個不小心,從台北開到高雄就可收到近40張罰單。

高公局指出,有關ETC系統之照相功能,僅作為收取國道通行費所設計,而且照相時僅照車頭車牌,無法看到駕駛人,自然無法做為未繫安全帶執法使用。另外,ETC系統雖可產出車速資訊,但僅提供一段時間所有車輛之平均車速,無法提供單一車輛之特定地點車速,亦無法做為超速取締依據。

另外,網路謠傳每個電子收費系統的前面都劃有3條白線(距離標示用),即是ETC攝影機可作為開罰工具的證明,高公局說明,收費門架前所劃設之行車安全間距標線,是為了提醒用路人進入收費區時,應注意保持行車安全間距,避免於收費門架處發生交通事故而損及收費設施。

高公局說,目前ETC系統的照相功能,雖可做為協查經過收費區之特定車輛車牌,但僅限於針對註銷車牌、偽變造車牌或欠繳通行費大戶等車輛,以提供相關警示給下游路段執勤員警注意及攔查。

高公局澄清,ETC系統主要用途是為了確保正確收費及未繳交通行費能追繳,並未針對前述交通違規進行取締,呼籲用路人於行車時,仍應依路段速限及交通管制規則行駛,以維持國道整體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