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情治首長3天召妓1次」的內容,警政署長王卓鈞今(17)日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是被影射到。但他也澄清說,「絕對不是我,如果要了解報導內容,請問壹週刊」。至於是否提告,他則表示以後再說。

最新一期壹週刊的內容中提到,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為偵辦1名情治首長的貪瀆案件進行監聽,反而意外錄到這名首長平均3天召妓1次的內容,但這些內容都與偵辦案情無關,因此事後予以銷毀。

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被影射到?王卓鈞表示,他是被影射到,但壹週刊報導的內容,跟他本人絕對無關,「絕對不是我,如果各位要了解這個報導內容的真實性,請你們去問壹週刊」。此外他也要藉媒體的報導,告訴全國警察同仁,他們的署長絕對沒有、也不會做這種事情。

王卓鈞提到,他相信廉政署如果掌握到任何一位首長不當行為的證據,也絕對會依相關規定來辦理。他說,「我身為中華民國警政署長,帶領將近7萬名警察同仁,負責維繫社會治安,我也是公眾人物,我絕對以身作則、潔身自愛,不會做違法亂紀的事情。」

法務部廉政署昨(16)日也發出新聞稿表示,關於「廉政署成立後,意外發現情治首長3天召妓一次」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廉政署成立至今,並沒有監聽情治首長,也沒有發現情治首長3天召妓1次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