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被關禁閉,疑似受虐死亡,國軍新竹醫院是否違常發出體檢證明,家屬正式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的指控,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今(7)日帶同黃鎮岳,周欣蓓2位檢察官以及10名人員,前往國軍新竹醫院重新展開調查,要求醫院體檢中心重頭操作一次實體人的體檢報告,以了解所需時間,做為辦案參考。

軍事最高檢察署上個月(28日)曾做相同的調查動作,他們從上午10時開始,安排多批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路線行進跟所有體檢程序的模擬,國軍新竹醫院當天是以4個小時就把體檢報告做出來,洪仲丘的家屬不相信軍事最高檢察署的調查,還是希望桃園地檢署進行調查。

由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所率領的調查團隊,今天在國軍新竹醫院由3位檢察官各帶一組人員,兵分三路直接就進駐體檢中心,當場要求三大部門包括血液、尿液、x光與心電圖部門的實體操作,現場除了進行錄影與訊問外,最重要是了解整個程序要花多少時間。

上月28日最高軍事檢察署是把當初替洪仲丘做體檢的醫護人員全部集中,包括對x光與心電圖判謮的醫檢人員都找齊,一關一關的跑,在沒有任何延誤情況下,國軍新竹醫院從早上10時開始到下午2點多就完成體檢報告。

但今天的做法則不同,桃檢要求在檢查報告上簽名的醫師也要把時間交待清楚,不讓國軍新竹醫院有含混模糊、交待不清的情況發生。

據了解,桃園地檢署對於洪仲丘體檢所剩餘血液與尿液是否保留也要求醫院交待,洪是6月27日前往體檢,7月3日死亡,剛好是醫院保存檢體的7天時間。

院方則強調,國軍新竹醫院一天有將近800位病人,其中350人會做身體檢查,這些做體檢報告所餘檢體,不能保留太久,會出問題。

不過檢方也質疑院方,洪仲丘是在醫院做體檢之人,他在檢查身體後7天死亡,而且全國媒體幾乎都以大篇幅報導,難道醫院沒有警覺檢方一定會來調查,還把洪的血液尿液銷毀,不是很奇怪嗎?保留仲丘的血液很重要,可以了解他生前身體有沒有異狀。

洪的家屬曾提出洪仲丘的BMI值高達33,所謂BMI值是人體的肥胖指數,人體正常是18-24,24.30是過度肥胖,洪仲丘到達33,算是超胖了。

桃檢今天的這項大動作調查,從早上10點多持續進行到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