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今(31)日痛批,行政機關常認為公務車有「免死金牌」,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調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今年1月至7月中旬(共199天),公務車輛違規遭逕行舉發的情況,赫然發現,至今已累計高達1005件的違規案件,平均每天就有5件交通違規案件發生;其中,又以警察局303件、消防局298件、環保局126件名列前3名,而上述局處又回覆可依公務執行為由作為「免罰」,行政機關此舉在民眾的眼中,「帶頭違規似乎已經習以為常」!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對於現行公務車輛違規,因為逕行舉發在第一時間便已知為警車或是消防、救護等公務車輛,但因沒辦法判斷是否「當時正在執行勤務」,屬於法定可以阻卻違規的事由,所以都一律先舉發,移送管轄機關裁處;違規的態樣又以超速、闖紅燈和違規停車3大類居多,身為執法人員的警察,在過濾違規相片的第一時間,其實已能簡易辨識出警車與救護車輛,卻仍能完全依法行政,從這些統計數字來看,即表示警察舉發交通違規,是秉持著不偏不私的公正態度來辦理,是絕對沒有特權的。

新北市消防局回應,消防救災(護)車輛於執行緊急勤務時,因緊急勤務的需要,常會超速駕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消防車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速度和號誌的限制,民眾發現消防救災車輛、救護車等執行勤務時,聽聞警號及警示燈,請體諒並禮讓消防車、救護車優先通行;環保局指出,將加強同仁的勤前教育,請同仁駕駛公務車值勤時,務必恪遵各項交通規則。

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總召沈發惠說,新北市長朱立倫的座車日前也遭民眾檢舉未依規定亮燈就直接左轉,如今再看到市府各局處交通違規「上行下效」的「成績單」,更是讓人對市府「知法犯法」的作為十分搖頭,也不該為規避違法的事由,就拿公務執行作遮掩;李倩萍批評,行政機關常認為公務車有「免死金牌」,所以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嗎?其違規案件中,平均每2件就有1件是超速,難道公務機關都如此「趕時間」嗎?政府帶頭違法,如何令民眾心服口服?期許朱立倫能夠帶領行政機關為民眾作良好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