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今(22)日正式刑事拘留日前在北京國際機場試圖引爆自身炸彈的半身癱瘓男子冀中星?由於冀中星自稱2005年被治安人員毆打至癱瘓後,為此上訪多年,東莞市政府昨核實冀中星確實曾在東莞打工,也已成立專案小組重新全面核查;不過初步調查,因當時無人圍觀,至今仍無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

上週六(20日)晚間6點24分,坐在輪椅上的冀中星於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散發傳單被制止,隨後引爆以鞭炮自製的爆炸裝置。爆炸導致冀中星截肢,另外還有一位警員受傷。中國官方媒體新京報報導,冀中星在引爆前曾警告乘客躲遠一點。

冀中星兄長冀中吉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案發後打電話回家,了解父親正在接受公安調查,昨天便無法與家人取得聯繫。有記者告知他父親的sim卡與弟弟的電腦都被當局帶走,在山東荷澤鄄城縣老家的父親已被當局控制。山東菏澤市警方21日發表微網誌表示,鄄城縣委、縣政府在爆炸案發生後,及時做好對冀家人的了解、慰問、安撫等工作。

冀中星在個人網誌提到曾在廣東省東莞市打工,卻在2005年遭到警方人員毆打導致癱瘓,而後多年來長期上訪。東莞人民法院2007年7月以「舉證不足」駁回冀中星提告,2008年1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證據不足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東莞厚街公安分局21日發表「關於冀中星反映被治安隊員毆打致傷問題的情況通報」,指由於案發當時沒有其它路人圍觀,至今仍無證據證明治安隊員毆打冀中星,如若查實,將依法處置。

東莞市政府指出,2009年冀中星上訪北京向中央政法委申冤,該案轉至東莞市政法委辦理時,公安單位曾給冀中星10萬人民幣救助金,冀當時並簽下保證書不再到有關部門上訪。不過,冀中吉則反駁,當年多次申冤未果後,官員承諾10萬人民幣是援助金,但簽字收下後才發現是不得再申冤的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