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19)晚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陸軍第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本部連陳毅勳中士,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1項「凌虐部屬致死」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晚間10點40分依法裁定羈押,這是洪仲丘案爆發以來,第4位遭最高軍事法院羈押者。

據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表示,陸軍第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經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專案小組偵查後,認為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本部連陳毅勳中士,於擔任269旅禁閉室管理士期間,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1項「凌虐部屬致死」等罪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經該院開庭評議後,於19日晚間10點40分依法裁定羈押。

據悉,根據軍方調查報告指出,洪仲丘在關禁閉期間曾反映「訓練過重,體力無法負荷」,但陳毅勳仍要求持續操作。最高軍檢署今天也再次強調,軍檢專案小組將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持續深入調查,儘速釐清案情,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