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4)日表示,去年12月10日向總統馬英九丟擲鞋子、資料袋的王姓、賴姓男子行為明顯踰越民主社會合法、正當表達的範圍,因此依違法集會遊行法起訴2人。

王男與賴男去年12月10日,在馬英九參加「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的「世界人權活動」開幕典禮、致詞時,朝馬英九丟鞋子、資料袋,當時特勤人員即時攔下,因此馬未受傷。

檢方表示,王男在偵訊時說,丟鞋是言論自由保障的象徵;而賴男則說,他是代表台灣人不屑活動的資料、文宣品,才把資料袋丟給主辦單位,並非針對馬英九丟擲。不過,檢方認為,王與賴的行為明顯踰越民主社會合法、正當表達的範圍,因此不採信2人的供詞,並依照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