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北地院判決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貪污無罪,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今(3)日表示,這跟人民認知落差很大。法官雖提出職務密接關聯說,但適用時跟「職權法定說」卻沒什麼差別;此外,法官認定中鋼是民營公司,也相當牽強,這跟人民的認知也有距離。

高榮志表示,林益世的判決跟社會大眾的認知落差甚鉅。首先是,對於立委職務的認定,跟民眾有落差。法官雖然在「法定職權說」外,有創設職務密接關連說,但實質認定時,卻非常接近為「法定職權說」。

高榮志表示,過去最高法院都採取「法定職權說」,但到了陳水扁案件時,最高法院又採「實質影響力說」;現在到林益世案,法院又採「法定職權說」;但職權範圍還是說不清楚;弄到最後,沒有一定的標準,人民會覺得只有「法官說」。他認為,法院對於相關判決應該採取一致的標準。

針對中鋼董事長、官方法人代表由經濟部提名、行政院長指派,但法官卻以官股沒過半認定其為民間公司,高榮志也說,這也太牽強。中鋼就算不是公務機關,它跟政府的關係如此密切,也不會是純民間機關,應該是介於其間的準公務機關才對。

高榮志說,特偵組起訴時,外界就有質疑,在中鋼、中聯部分幾乎沒有進行偵辦,也看不出起訴書裡,林益世的施壓「上意有沒有下達」。但現在去質疑特偵組有沒認真調查,意義已經不大。因為,當法官在職務上採用法定說,在中鋼認定為民間公司,基本上就等於確定讓林益世逃掉貪污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