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是歌手」的轉播爭議,東森新聞在17日下午召開自律委員會,根據會議紀錄內容,當天包括劉蕙苓、劉幼琍等外部自律委員認為,東森新聞這次轉播「我是歌手」,節目比例確實有失衡的情形;劉蕙苓還說,東森應記住新聞頻道是「服務多元觀眾」的,也應注意「新聞的多元性」。

參加這場自律委員會的外部自律委員為劉幼琍、黃肇松、葉大華、許文宜、劉蕙苓5人,而東森新聞內部則由副總孫嘉蕊、執行副總潘祖蔭、攝影中心副主任黃友錡、編審高政義、吳如萍、黎昌俊等人出席。該次會議已做成記錄並上網公布。

對於東森新聞大篇幅播出「我是歌手」是否洽當、比例是否失衡?會中,劉幼琍認為,由於「我是歌手」有4名台灣歌手參賽,且是新聞事件,因此新聞台可以播,但是東森新聞播出比例確實是失衡了。劉蕙苓則說,東森新聞應注意「新聞的多元性」,且新聞頻道是「服務多元觀眾」的,也應用誠懇負責的態度面對觀眾,即時回應外界的疑慮。

黃肇松則在會中建議,東森電視旗下有這麼多頻道,是否將「我是歌手」節目改放在其他頻道播出比較恰當?且從新聞倫理來看,東森呈現的篇幅並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會產生新聞排擠效應。如從這1年來看,會發現所有的新聞頻道,在處理台灣留日學生殺人、林來瘋、Makiyo事件,一直到李宗瑞、雙屍案等重大事件的新聞時,也都發生過新聞排擠的問題,並非東森播報「我是歌手」時才發生。

許文宜也在會中表示,東森新聞用接近5個小時播報「我是歌手」,新聞篇幅的排擠須納入考量,節目異動也應事先盡到告知觀眾的義務;不過,由於東森新聞仍有主播串場,也有穿插新聞SOT,因此不能認定是直播湖南衛視的節目。

此外,許文宜也說,如新聞過度綜藝化,對自己的公信力也會有所傷害,因此,有錯誤之處就要道歉,並且公告東森未來處理類似事件時的SOP與自律原則。

葉大華則在會中指出,東森新聞4月12日轉播「我是歌手」時,在晚上9點以後幾乎是「全程直播」的狀態,且東森的跑馬也出現「東森與湖南衛視合作直播」及有「Live 直播」等字眼,應是不妥。

葉大華認為,許多社會大眾不能理解,「我是歌手」僅是中國1個省級商業電視台節目,是否能跟奧斯卡或世界棒球經典賽等國家級、國際級賽事相比?台灣雖然有4名歌手參賽,「我是歌手」也有新聞性,但處理上應點到為止,不該當作國家級的賽事哄抬,就算再重大,也不該忽略掉觀眾對其他新聞「知的權利」。

葉大華還質疑東森和湖南衛視的關係,2台長年有合作關係,就算沒有置入性行銷,也有涉己事務的質疑,東森應透過這次事件,擬定相關作業流程、建立好的編審制度、相關製播比例原則等,並提交NCC、文化部及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參考,並強化、落實內部自律。

對於主管機關介入程度的部分,劉幼琍認為,這起事件和文化部無關,且東森針對這件事應啟動內部機制檢討,不涉及違法,NCC也不必介入太多;劉蕙苓則認為,「新聞台究竟能不能一整個小時就只播出一個議題」,這是新聞自由的範疇,雖然她不贊成東森新聞這次的處理方式,她不覺得主管機關的公權力應該介入。

而東森新聞副總孫嘉蕊則在會中表示,這1次的轉播已是先告知湖南衛視,雙方也通過電話確認版權沒有問題,而東森新聞的跑馬是不斷依據新聞播出的最新狀況修正,如真有「LIVE直播」等類似字眼,應是編輯台的作業疏失,因為絕對沒有全程直播。

孫嘉蕊表示,東森新聞會對「我是歌手」做大篇幅報導,是因為發現這1季以來,台灣觀眾對賽事的觀注度很高,且台灣歌手的表現都很好,甚至可能拿到第1名,大家都很想知道總決賽裡,台灣歌手的表現,因此,東森新聞將其當作重要新聞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