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7年、17次會談,台日雙方代表10日在台北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未來台灣漁民除可以在釣島週邊7.4萬平方公里海域合法作業外,釣島12海里內等未達成協議海域,雙方承諾以最大限度地尊重對方作業。

台日漁業會談從1996年開始,歷經16次會談都未達成共識。主要問題是在雙方對於釣魚台主權的爭議,以及台日對於劃設專屬經濟海域立場的不同,日方主張以地理中間線劃分,我方則主張衡平原則。

從去年開始,為重啟第17次漁業談判,歷經2次預備性會議及3次非正式協商,終於敲定第17次會談,10日在台北賓館舉行,我方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擔任團長,行政院外交部、海岸巡防署、農委會漁業署等相關人員出席,日則方由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擔任團長,外務省、水產廳、海上保安廳相關人員出席。雙方並在會後簽署「台日漁業協議」。

漁業署長沙志一在會後說明指出,原本北緯27度線以南,以及我方所劃暫定執法線以西,約近7萬平方公里海域內的釣魚台周邊海域,即便台灣漁船沒有靠近釣漁台12海里以內海域作業,常常遭到日方海巡船的驅趕。

沙志一進一步說明,漁業協議新增4530平方公里海域,也就是說,台灣漁船將可在釣魚台週邊7.4萬平方公里海域內合法捕魚,不用擔心日方的驅趕,雙方在完成相關法規配套作業後,預計5月生效。

另外,沙志一表示,釣魚台12海里內等未達成協議海域,因漁業協議未觸及主權主張,雙方各自主張有主權, 並承諾以最大限度地尊重對方作業。

據日本當地媒體報導,日本之所以與台灣達成漁業協議,是為了阻止與日本爭奪釣魚台主權的中國與台灣合作,想拉攏台灣來牽制中國。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