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7)日的行政院會通過主計總處所提「我國『國民幸福指數』架構及內容」,閣揆江宜樺在會中表示,費時1年的時間,總算建置完成我國國民幸福指數的架構及內容,包括國際指標及在地指標共62項(主觀指標22項,客觀指標40項),江揆盼各相關部會能全力配合,以利主計總處彙編,順利於8月底前公布我國國民幸福指數統計結果。
江宜樺說,重視民眾的幸福感已成為全球施政潮流,越來越多國家不再只是重視經濟成長率與失業率等指標,並相繼投入研究建構幸福指標,馬英九總統也宣示,從今年起按年公布我國國民幸福指數。
主計總處指出,我國的「國民幸福指數」是以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於2011年5月首次公布的「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為遵循架構,採用客觀統計指數呈現社會現況,也結合意向性問卷調查衡量民眾的主觀感受與認知,例如對生活、環境品質的滿意度、健康認知等。
江宜樺表示,國民幸福指數的調查包括在地指標和國際指標兩部份,其中,在地部分有38項指標,以貼近民眾感受,國際部分有24項,其中包括居住條件領域在OECD所列「平均每人房間數」、「居住消費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所得比率」及「有基本衛生設備的比率」外,另選列「平均每人居住坪數」、「房價所得比」、「房租所得比」、「居住房屋滿意度」及「住宅週邊環境滿意度」等5項在地指標,以配合我國國情與社會脈動。
江宜樺還提到,一般社會大眾質疑某些指標為何被列入項目?例如馬桶數(衛浴設備)多寡列入指標,這是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指定的國際指標,對於OECD國家來說,這項指標具有鑑別性,但需向民眾詳加解釋,才能免除誤解。此外,在地指標尚屬試驗性質,8月公布幸福指數統計前,都還有機會廣納各界意見,若有必要,將循正式程序再做調整,一旦決定後,希望能維持指標的穩定性,以作為每年滾動檢討與精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