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剛公布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監察委員吳豐山今(21)日表示,NCC提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令人欣慰,但該法規範的媒體市場佔有率上限,似嫌「失之過苛」,有待仔細推敲。

NCC昨日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全文共53條,根據該法草案第23條規定,經營日報、週刊之事業與廣播電視事業間的整合,如整合後對公眾意見之整體影響,相當於電視頻道之收視率達20%以上者,將踩到「紅線」禁止其整合。如整合的對象為新聞頻道,或製播新聞的頻道,其規範則更為嚴格,該法規定,整合對公眾意見的影響,如相當於電視頻道之收視率15%以上,將禁止其整合。

吳豐山曾因NCC審理旺中併中嘉案,耗時1年8個月卻無成效一事,對其提出糾正案。有關NCC提出的反壟斷專法草案,吳豐山表示,媒體規模過大,應予節制,但媒體規模太小,也不利於傳播品質的提升,因此媒體市場佔有率以多少為上限,有待仔細推敲。他也說,先進國家大多以25%到30%為上限,NCC草案似嫌失之過苛。

不過,吳豐山也對NCC推出專法表示肯定,他說,防制媒體壟斷,才能維護自由輿論的形成,因此,NCC提出反壟斷法草案令人欣慰。

吳豐山表示,傳播事業的妥善管理,攸關國家正常發展,希望將來立法院審議反媒體壟斷法案時,各政黨都能以國家的長遠健全發展為念,做出恰到好處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