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距離近,搭機前往港澳地區只需要1.5小時,讓港澳成為台灣民眾旅遊的熱門地點,也是轉機赴外的中繼站。但先前傳出,國人自中國返國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時,被香港海關查獲攜帶伸縮警棍,因身上現金不足無法繳清罰款,遭香港警方移送拘留所羈押,家屬透過駐港機構協助繳清罰款後才得以返台。因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8)日特別發布新聞稿提醒春節期間有意赴港澳地區民眾,避免攜帶相關管制物品,以免因此耽誤行程。

今年1月中旬,有國人攜帶伸縮警棍,但因為伸縮警棍在香港為管制物品,他經過香港轉機欲返台時,遭到香港海關阻擋,除了警棍被沒收外,還罰款約新台幣6千元。該民眾當時身上現金不足,罰款無法繳清,而被香港警方移送到拘留所羈押,直到家屬求援,聯絡我國駐港機構幫忙繳清罰款後,才順利回國。

陸委會表示,在港澳地區,瓦斯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手指虎及彈簧刀等物品,均被視為具攻擊性武器,凡持有就屬於違法行為,警方也會對持有者進行檢控。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港澳法令規定,即使是放置於托運行李,並非隨身攜帶,仍是違法行為,若在通關時被海關查獲,會對持有人起訴。

陸委會指出,由於台灣與香港、澳門對於出入境可攜物品的法令規定不同,呼籲民眾注意,避免攜帶相關管制物品,以免因此耽誤行程。

如果遇到急難事件,可向我駐港機構求助。陸委會表示我駐港機構設有24小時聯繫電話,若遇急難,可撥打陸委會香港事務局緊急聯絡電話(852)9314-0130、(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事務處緊急聯絡電話(853)6687-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