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發生藥廠提供人用藥品給動物醫院遭衛生單位查緝,認為其違法並要求改正,使廠商不敢再將藥品賣給獸醫師,導致動物醫院大缺藥。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蕭美琴今(24)日召開公聽會,獸醫師代表皆要求修改《藥事法》及《動物保護法》。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則承諾,將在3個月內研擬管理辦法,並修改《動保法》的相關規定。

越來越多人飼養寵物,把寵物當作自己親人對待,當寵物生病時,會送到動物醫院急救。但是獸醫師抱怨,台灣的寵物用藥目前嚴重短缺,原因在於衛生署對於進口的動物藥品管制嚴格,廠商申請不易;並且獸醫師使用率極高的人用藥品,目前受《藥事法》限制,讓廠商不敢賣給獸醫師。兩大來源都受到限制,寵物的健康問題可能面臨無藥可醫的狀況。

目前《動保法》並無禁止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然而《藥事法》的規定卻視廠商販賣人用藥品給動物醫院的行為違法,造成現在獸醫師無藥可用的情況。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楊靜宇表示,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曾公布家犬10大死因調查,前3名為心血管疾病、腎衰竭和癌症,佔了將近一半的比例,而這3類慢性疾病的醫治,幾乎都必須使用人用藥品。

楊靜宇也指出,台灣所列之動物用藥品在獸醫師臨床的實際使用率僅2成,人用藥品則高達7成,另外還有部分是國外已核准藥品,但臺灣由於登記時間過長、手續繁複,使廠商申請進口意願低,導致在臺灣不能合法販賣。

獸醫師代表認為,藥品若通過人體實驗,必定已通過動物實驗的檢驗,用來醫治寵物沒有問題。對於獸醫師要求放寬人用藥品的管制,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則有不同看法,他指出人用藥品已有人體實驗背書,但是用在動物身上卻不見得每一種動物都適用。

不過獸醫師代表在公聽會中也反彈,有些人用藥品都已明列人用劑量與動物劑量,在台灣卻被歸類於人用藥品,造成認定上的落差而無法合法販售給動物醫院;他們強調,國外並沒有任何禁止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的法令,獸醫師疾呼台灣應立即修法解套。

康照洲則回應表示,由於目前《動保法》的修法草案已進入立法院,可在條文中加入用藥的相關規則,並基於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可壓過《藥事法》的規定。

農委會防檢局代理局長謝芙美則允諾,將邀相關人士盡速研究,3個月內擬定相關藥品的管理辦法因應修法的過渡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