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財政困難,明年度預算編列捉襟肘見,市長陳菊今(30)日指縣市合併後,中央形同懲罰高雄,虧欠300億元建設費,呼籲中央落實「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公債法」修法,填補缺口。

陳菊表示,中央政府屢屢對外承諾,縣市合併後對高雄的補助「只會多、不會少」,但縣市合併第一年(100年)為比較基準,101年的補助少了127億,102年更少了166億,缺口年年擴大,兩年加起來近300億元。

陳菊說,高雄市是5都中唯一合併前縣市補助比例落差懸殊的,相較於過去高雄縣的補助比例,不升反降,如生活圈道路系統計畫補助由88%降到73%;污水下水道工程由98%降到88%;鐵路立體化計畫由90%降到78%,讓人覺得縣市合併變成懲罰高雄。

不僅於此,陳菊還說,高雄市人口數277萬人,比台北市多11萬人,但中央給台北市勞健保欠費補助款是高雄市的7.7倍。民國99年到101年,中央補助台北市償還勞健保欠費預算173億元,高雄市卻才22億元。

陳菊還批評,高雄市面臨治水和防災問題,中央卻把高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用地中央補助比例從7成降為6成,中央已核定的治理計畫總經費384億元,卻只給91億元,造成地方未有財源支應293億的缺口。

另一方面,陳菊也認為,中央政府長期重北輕南,高雄的國公營企業污染留給高雄,每年上繳中央的營業稅數百億、盈利上千億,但高雄分得的統籌分配款卻比台北少了102億。

財政局長李瑞倉則指縣市合併過程太過倉促,相關配套措施未及上路,致使地方政府欠缺財源,雖然中央統籌分配款微幅增加,但2年來一般性補助款卻大幅減少約188億,加之各項建設的經費補助比例也縮水,使地方財政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