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於今年農曆7月上映的國片《變羊記》,今(17)日傳出因文化部以「考慮到該海報經放大處理後,可能造成兒童及夜歸婦女恐懼」為由被禁,不准於捷運燈箱、公車車體或戶外看板張貼,引發爭議。傍晚文化部發出聲明,指未禁止該電影海報於戲院內、報章雜誌刊登,並表示若發行商有疑義,可依規定申請覆審。對此,交大傳科系副教授魏玓回應,文化部別再以反宣傳方式輔導國片。

預計將於農曆7月上映的國片《變羊記》,文化部曾於上個月11日將此片列入文化部「璀璨國片2012年國片聯合造勢宣傳活動」下半年聯合造勢的國片之一。諷刺的是,一個月後,卻傳出因電影海報的圖像令人感受氣氛詭譎陰森,遭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可能會嚇到小孩」為由禁止其刊登在捷運、公車等戲院外開放空間,引發片商與社會輿論爭議。

今日傍晚,文化部發出新聞聲明,指稱文化部是「依電影法及其相關規範,海報等宣傳品應為普遍級,不得有任何對兒童發生不良影響之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畫面及情節」為由,考慮到該電影海報經放大處理後,可能會造成兒童及夜歸婦女造成恐懼,因此不同意於戶外張貼。

文化部聲明駁斥今《自由時報》轉述文化部官員意見「之前的審查比較『鬆』,現在都很嚴格」,表示文化部影視局的審查機制與標準跟過去以往一致,並未更嚴。

文化部同時表示,如果國片《變羊記》的發行商有疑義,可依規定再向文化部申請覆審。

長期關注國片發展與電影輔導制度的交通大學傳播科技系副教授魏玓指出,文化部目前的電影輔導制度幕僚是過去新聞局時代的政府官員,新聞局過去常利用審查方式替電影或媒體反宣傳,這是業界都知道的事。

魏玓認為,文化部的官員應拋棄過去新聞局時代的慣例與管制思惟思考如何輔導國片,別再用審查「轉個彎」輔導台灣電影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