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今(12)日上午邀集董氏基金會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果汁含量10%以下的水果口味飲料缺乏標示規範,造成消費者難以判讀產品是否含有果汁,她希望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以行政命令要求業者改善。

董氏基金會於去年和今年3月到5月間,以焦點團體方式,針對不同族群的成人及國小學童進行調查,以60支果汁含量10%以下的市售飲料,測試受試者是否能從外包裝判讀是否含有果汁,在前10名易受誤解的飲料中,國小學童的誤判率甚至高達60%至83%,這些飲料包括7-◎檸檬紅茶、立◎檸檬茶、芬◎汽水(橘子口味)、黑◎檸檬紅茶ICE、雀◎◎◎檸檬茶。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果汁含量10%以下的飲料,法規沒有強制規範。衛生署2年前就開始透過公會與業者溝通,希望業者改善。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董氏基金會從3年前開始調查此議題,在沒有清楚標示的情況下,消費者僅從包裝上的圖案和飲料的口感判斷,很容易受到誤導。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營養師尤宣文說明,董氏基金會去年針對13支較易產生誤導的品項和廠商進行溝通,半年內已有相當程度的改善,移除真實水果圖案和標示果汁含量後,學童誤判率甚至能從72%降至20%,執行難度並沒有主管機關想像的高。

王育敏痛批,主管機關卻缺乏動用行政命令要求業者改善的決心。她說日本政府特別訂定「水果飲料標示基準」,不管果汁含量多寡,都必須標明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王育敏指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對於食品「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她質疑,董氏基金會的調查結果難道沒有清楚指出消費者「易生誤解」嗎?

馮潤蘭對此回應,關於日本政府是透過公會或行政命令規範業者還要再調查。至於是否動用行政命令,要求業者清楚標示果汁含量百分比和開罰業者,則未正面回應。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今(1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果汁含量10%以下的水果口味飲料缺乏標示規範,造成消費者難以判讀產品是否含有果汁,她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以行政命令要求業者改善。圖:黃彥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