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會將於下週三(11日)再次舉行,有鑑於本屆公視董監事會延宕爭議,以及公視董監事審查會制度的不健全與不透明,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今(4)日指出,未來公視法的修法,公視董監事審查應採現行NCC正副主委與委員提名方式,分別指定特定董事長與董監事候選人,董事長並比照政務官人事審查公開進行。

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今天邀請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針對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與第五屆董監事會改選爭議的過程,以及公視法未來修法的方向進行分析。

劉昌德首先對於文化部長龍應台能在上任後一個月間,即以最快速度安排與協調公視董監事審查會議順利召開,使過去新聞局以及前任行政院長吳敦義所留下來的爛攤子能儘速解決,給予高度肯定。

至於民間團體要求公視董事會審查應公開透明一事,劉昌德指出,公開透明是民主的一個原則,民間團體僅是希望透過公開透明的流程,更能受到大眾的檢驗並加入社會的討論,因為公視畢竟是全民的電視台,在董監事會的產生過程中,大眾對於董監事有什麼樣的想法,能成為未來公廣集團治理的方向。

劉昌德認為,提前公開候選人的名單時,外界對於人選的意見與雜音,並不代表一定會造成審查過程的延宕,因為審查委員仍可在專業判斷與公眾意見的加入下進行獨立的審查。他表示,公開本身也並非無限上綱。

劉昌德說,因為公視董事僅是代表社會多元意見的組成,也代表社會對公視治理政策的規劃,同時公視法規定目前的公視制度為董事長與總經理制,所以董事並沒有負擔太大的治理義務。因此,董監事的選任是否要以NCC委員的提名審查作業處理,可以被討論。

他指出,公視董事長應該獨立被討論,董事長與董事的提名應分流進行;公視董事長為領有一定薪資的專職工作者,同時也負責整體公廣集團的治理與成敗,因此這樣一個位子就應課以政務官的高度與期待,董事長的審查過程更應公開透明。

劉昌德進一步指出,政府雖然不應該直接干預公視的運作,但無論英國BBC、日本NHK,或者各國公視,他們的政府仍然在各自的傳播政策規劃中,對公視有一定想像,這也需要讓董事長能權責相符地達成公視治理的任務,因此他認為,董事長乃至於總經理的遴選,皆應公開透明。

到底台灣社會要怎樣的一個公視董事會?劉昌德期待,文化部接下來在公視法的修法以及公視治理的輔導上,讓公視董事長能在公視治理上負起最大的治理與成敗責任,而非僅在公開程序上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