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將於今年7月11日正式實施,將原先申請身心障礙鑑定以核發身心障礙手冊的作業程序,修改為申請證明必須經過「需求評估人員」鑑定與需求評估程序,與以往僅由專科醫師1人進行鑑定評估有所不同。

內政部與行政院衛生署於今(4)日共同舉辦新制啟動記者會,由內政部長李鴻源及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共同主持,宣布新制即將上路。

記者會由身心障礙者表演的LOVE輪椅舞揭開序幕,同時邀請同為身心障礙者的歌手蕭煌奇擔任活動代言人,並在現場演唱「你是我的眼」與「出運啦」等歌曲。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2007年7月11日修正公布時,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所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稱ICF)」,經由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等專業團隊進行身心障礙的鑑定與評估。

但今年7月11日上路的新制將新增「需求評估制度」,由「需求評估人員」依身心障礙者申請的項目評估其需求,內政部表示,新法更能依據身心障礙者的實際狀況,提供個別化與多元化服務,同時讓資源做更有效的分配。

李鴻源表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今年7月11日起到2015年7月10日為止的3年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只受理新申請案、申請重新鑑定案以及原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註記效期者共3類的申請鑑定及需求評估。

至於原持有「永久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在2015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的4年期間內,就轄區內的身心障礙人口分批指定日期,以書面通知依據新制辦理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換句話說,原持有「永久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在尚未接到辦理新制鑑定與評估的通知前,仍能享有原先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