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3)日召開專家會議,打算修改「集水區需環評項目」規範,放寬第二類水庫周邊開發行為不需環評,為此,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綠色陣線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上午前往環保署抗議。環團表示,如果放寬規範,未來像工廠、爐渣再利用等污染性開發案,都可不經環評就設置於自來水保護區,將是台灣水資源的一大浩劫,呼籲專家不要同意修法。

環保署上午召開「開發行為位於水庫集水區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規定」專家會議的延續會議,討論針對水庫、攔河堰、集水區定義及修正相關的環評認定標準,由於環保團體擔心將放寬集水區的環評標準,因此上午集結環保署大門進行抗議,他們高喊「保護水資源、集水區要環評」等口號,希望環保署不要修法放寬標準。

據了解,草案內容準備將水庫分成第一類及第二類,第一類水庫集水區周遭的開發行為仍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但第二類則大幅放寬免辦理環評的開發項目,環保署將全台目前96座大小水庫中,蓄水規模較大、定期辦理水質監測的25座水庫公告為第一類水庫,其他歸為第二類。

環境律師詹順貴指出,目前台灣所有在水庫周邊的開發案都須依規定辦理環評,不過環保署計畫放寬環評項目,修法後部份「水庫集水區」內的開發行為,包括開設工廠、道路等都可能不需要經過環評,這會嚴重威脅集水區周邊的環境生態。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痛批,環保署明知台灣各地許多河川嚴重汙染,還要透過修法放寬環評限制,讓更多河川遭殃。她也舉高雄的義大世界為例,因為部分道路和高架橋未經環評就開發,造成高屏溪水質惡化,如果集水區內可以設置爐渣再利用工廠,那大家將喝有毒遭汙染的水。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直言,台灣各地水庫河川的污染與優養化情況非常嚴重,如果修法讓開發行為更長驅直入集水區,其結果恐怕將完全摧毀台灣的飲用水水質。他還說,各水庫集水區的崩塌、水庫淤積量的25%以上都是道路開發所造成,如果這些都不需環評、沒有管制,那台灣將面臨無水可用的窘境。

對於環保團體的質疑,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解釋,之所以召開今天的專家會議,主要是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等地方政府認為水庫集水區範圍面積過大,導致土地開發處處受限,因而向環保署提出修法的構想,環保署目前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可行性,對於是否放寬標準並無預設任何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