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控告新頭殼網站誹謗案中,薪資遭假扣押的記者林朝億今(5)日在一項探討「落實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的座談會中透露,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3日即做成許可假扣押聲請的裁定,可是敘明許可理由的裁定書居然一直到12月2日,超過2個半月才送到他手裡,告訴他若有不服,10日內可以提出抗告。這期間,他薪資的假扣押被執行、撤銷,卻始終不知道法官許可假扣押的理由,他依法可以提抗告的權利也等於被剝奪。

林朝億是因為報導謝國樑「施壓」NCC,要求加快審查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而吃上官司。謝國樑堅稱他找NCC官員和業者見面,是做「選民服務」,沒有「施壓」。謝國樑對林朝億及新頭殼負責人蘇正平提起民事、刑事訴訟,並且對2人聲請各250萬元的假扣押獲准。後來在學界及媒體的批評下,謝國樑撤銷假扣押聲請,但仍持續民、刑事訴訟。

根據林朝億出示的假扣押裁定書,法官同意假扣押聲請的理由是謝國樑已提出民、刑事訴訟,並且同意提供擔保。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同時也是本案被告律師高涌誠表示,依律師倫理,他不方便評論審理中的案件,但假扣押案已撤銷,不是審理中案件,他可以發表意見。他說,按10年前的法律,假扣押案都是如此裁定的,只要提供擔保,都可以獲得執行。但經過郭台銘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祺一案,為避免有錢人濫用假扣押而修法後,就不能光以金錢代替事證的不明,還是必須提出一定的證據資料(例如寄出存證信函後有財產移轉跡象)。

高涌誠認為,像這樣內容的裁定書,如果提出抗告,應該可以成功。他指出,目前聲請假扣押獲准的比例約為1/3,這個假扣押案落到這1/3中,固然也算合法的自由裁定,但容易讓人揣測是因為立委身份的緣故。據瞭解,謝國樑是現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人。

另一被聲請假扣押獲准,甚至一度被凍結銀行帳戶存款的蘇正平,則至今尚未收到假扣押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