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關注的《東部地區發展條例》草案,今(10)日在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協商立委將草案看過一遍,原則決定將名稱修改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並加入了「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的文字,還刪除了東發基金可「由公有土地作價撥入」的條文,《花東條例》在下週二(14日)立院休會前可望闖關通過。

據了解,今天的朝野協商事出突然,下午臨時召開。經過冗長的討論得出幾點結論,首先是將原本的《東部地區發展條例》改名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以明確指出範圍僅包括花蓮、台東兩縣。並將「縣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等文字納入草案第7條,以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

此外,環保團體極力反對的排除土地法等相關限制的條文也被悉數刪除(國民黨版第7到9條),而第11條容許以公有土地作價撥入發展基金的相關規定,也在立委田秋堇的堅持下被刪除,基金總額也從500億元砍為400億元。

另外在法案的說明文字中,也羅列「為達永續發展,重視公益事業、合作事業,並以低碳綠色產業為發展重點」等文字,以彰顯《花東條例》其永續發展之精神。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裴悅表示,由於手中沒有最後的法案文字,所以對於今天的協商她不願表達具體看法,不過她指出,刪除不適用土地法及土地作價相關條文後,雖不滿意,但已經算是達到環保團體期望的底線。

她也強調,撇除今天的協商結果,這個法案的立法程序依然令環保團體不滿,畢竟「朝野協商」就是一種密室政治、黑箱政治,排除了一般公民的參與與討論。黃斐悅說:「今天的協商環保團體完全是狀況外,還是看賴坤成(民進黨台東立委)的臉書才知道的」,她說,這凸顯出這個法案缺乏公民參與及程序正義。

據消息人士透露,今天雖然兩黨黨鞭尚未在協商完成的版本上簽字,但預計下週一《花東條例》正式的定稿文字出來,兩黨簽字後隨時可以排入議程,將來得及在14日立法院休會前完成立法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