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爭論一時的「阿里山BOT案」,在去年3月林務局終止契約並收回「三合一BOT案」經營權後,至今宏都阿里山公司都不願配合歸還嘉義北門車站土地。嘉義林管處人員只好在北門車站前豎立告示牌,宣告該土地主權屬於林務局,阻止宏都繼續經營旅館。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副處長謝尚達指出,由於洪都阿里山公司違反「三合一BOT案」契約,林務局已經在今年3月23日終止「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的全部契約。不過宏都公司至今只有在5月8日,將營運虧損並毀於88風災的「阿里山森林鐵路」還給林務局。

謝尚達表示,「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觀光旅館」及「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車站土地的返還及地上權塗銷事宜,宏都公司均未願配合辦理。宏都公司更繼續在北門車站土地規劃宏都麗星北門飯店,並持續進行相關整理工作,而且還向嘉義市政府申請核發旅館證照,企圖擅自經營飯店,嚴重侵害林務局經管該用地的權利。

謝尚達強調,林務局為維護國家土地資產,除了向嘉義市政府重申宏都無權使用土地、也無權營運相關資產設施外,也前往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車站基地豎立告示牌,宣告該土地已收回經管。

不過對於林務局的說法,宏都公司嚴正反駁,公司發言人滕新富表示,去年11月間宏都麗星北門飯店已取得使用執照,且已完工;根據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時,合約內容不受影響的部分,可以繼續履行;去年88風災就是經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件。

滕新富表示,林務局3月間片面解除雙方合約所引發的爭議,目前還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民事調解中;而申請核發旅館證照,則只是根據合約內容所進行營運前的準備動作而已,未來如要正式營運,也要經過林務局的同意才行。

滕新富強調,嘉義市地政事務所已經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證明宏都依法取得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站體的地上權設定,北門車站站體也就是飯店部分,是根據BOT契約內容,依法興建,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滕新富認為林務局並未依法取得土地權,他呼籲,林務局如果要取回土地就請依正當法律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