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高鐵BOT案,今(8)日以關係人身分傳喚前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說明高鐵當年發行特別股等過程。殷琪上午在法務人員及企業保鑣的陪同下出庭,面帶微笑,保持沈默,不願回應媒體任何提問。

北檢偵辦航發會挹注高鐵背信案時,發現高鐵資金流向異常,疑有財團介入周邊車站的土地炒作,去年主動分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調查,並在同年9月間前往交通部高鐵局及台灣高鐵公司調閱上百箱資料,由北檢派出主任檢察官侯名皇及鄧媛、黃立維、王志超、張書華4名檢察官共同偵辦。

歷經1年多的過濾卷證,為釐清8大行庫洽購高鐵特別股的過程中是否存在弊端?10月起展開約談行動,陸續以證人及關係人身分被約談者包括:當時的8大行庫高層和前高鐵局長何煖軒等。

檢方認為,除了8大行庫認購特別股疑涉弊端外,包括「高鐵路線劃定」、「原始股東土木工程」及「場站週邊土地價格疑有人炒作」等方向均有調查必要,因此傳訊殷琪說明。

財政部於民國91年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讓包括台銀等8家公股行庫得以認購高鐵特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