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行政院版的原住民自治法草案,在原住民圈引起軒然大波,尤其在莫拉克風災過後,災後居民安置與產業振興,更凸顯現代國家治理與原住民部落文化的衝突。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拔尚認為,這些問題必須回到原住民觀點處理,原住民自治是解套辦法。

原民團體先前就自治法草案進行抗議,他們認為該部草案既沒有土地、中央統籌分配款等權利,原住民在「沒錢沒土地」的情況下如何進行自治?而且該部草案也違背了原住民基本法的內容。

拔尚在「原民向前衝」的節目上提到,緊急安置、中繼安置與永久安置應該是一套有優先順序的安置措施,他認為緊急安置居所最適合放置在部落社區周圍;如莫拉克風災這種大規模災情,政府應該在撤離部落居民後優先選擇處理中繼居所,待山林休養生息後,再協助他們回到山上,在原鄉建造永久屋。

拔尚提到,許多原住民困於原鄉無法繼續居住,被迫放棄原鄉土地來到平地。原鄉安全與否?拔尚說居住在該塊土地最久,最熟悉該塊土地的原住民反而沒有說話餘地。

他也舉例,風災過後阿里山來吉村的鄒族受災戶甚至無法再信任地方政府,因為政府想把他們遷移至山下,每天唱歌跳舞給中國遊客觀賞;對於傳統領域的治理,雖然原基法有給原住民自治自決的選項,但這套法律卻無法實行運用在災後原住民的自主管理上。

談到原民自治,拔尚說傳統領域的原住民自治,絕不是把其他人趕出傳統領域,不是現代國家那種排他性的意含,而是讓原住民承襲祖先對待土地的方式,讓懂得土地倫理的原住民去守護自己的家園,管理自己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