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澄清湖購地和洗錢等四大案終於要在明(11)日二審宣判了,其中不少金控業者因政治獻金被牽累,也讓更多不為人知的案外案進而曝光,而今這些紅極一時的富商,落得如此下場,多表悔恨不已。

馬政府上任後,除了富邦金控併台北市立銀行外,對所有二次金改金融合併案都當成弊案窮追猛打,這些被盯上的金控富商,都因捐輸過政治獻金給陳水扁,或幫過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理財,因而在政商關係裡的灰色地帶中,被檢方認定為「行賄」和「協助洗錢」,這些違法的關聯性認定雖頗受爭議,但在偵辦到審判的過程中,卻已讓這些紅頂商人陷入窘境。

元大金控馬家是當中被修理最慘的,根據檢方起訴指出,元大證券合併復華金控過程中,扁、珍向元大馬家索賄新台幣2.1億元,其後指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為元大馬家聯繫前財政部長林全,協助元大併購復華金。特偵組因相關不法事證起訴了馬家成員,其中包括了元大金控創辦人馬志玲、前總經理馬維建、前營運長馬維辰以及馬家事業夥伴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

台新金控則是因為企圖併購彰銀,在轉投資的過程中,特偵組發現台新金負債比率偏高,也發現台新核報金管會的雙重槓桿比率有所不實,但卻獲得金管會核准,加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交付5千萬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所以懷疑台新金轉投資彰銀可能也捲入扁家弊案,該金控董事長吳東亮也因此栽了。

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則是在1999年9月、10月,陳水扁選情民調最差的時候,因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向其募款,捐助了1億元給陳水扁。而蔡鎮宇在接手國泰金控一年後,替國泰金大賺700億,功不可沒,在交出漂亮成績單的同時,他卻要擔心原本在扁家洗錢案中擔任證人的他,在特偵組偵查終結後,居然從證人改列被告,被依協助洗錢罪起訴。

中信金控辜仲瑩則是接受吳淑珍指示,協助吳淑珍將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弊案中的貪污所得,轉匯海外帳戶遭到起訴。

更慘的是辜仲諒,他透過海外成立的紙上公司「紅火」,購買包含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最後順利取得兆豐金經營權。等取得經營權後,中信金又出賣兆豐金股票賺一手,合計當時利約美金三千多萬元,合新台幣十億元。

該案爆發後辜仲諒流亡海外,後被特偵組策動返台,檢方引用銀行法、證交法的背信、內線交易等罪,對辜仲諒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